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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省造价协会当选法工委委员 作者:zjzjxh     2024-09-09    


9月5日,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杭召开。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梁星心,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雷雅丞,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宝健,法工委副主任、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副站长俞飞女,法工委副主任、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姜敏达,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专家及秘书处成员共16人参会。省造价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丁燕当选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贺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了法律工作委员会阶段性工作情况。他表示,法律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牢牢锚定会员需求,多次开展“访会员、送服务”“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普法活动,组织专业律师就新出台的《公司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行解读,及时为会员解疑释惑。他强调,下一步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总会《章程》规定和专委会工作规则要求,践行服务会员的宗旨和使命,助力社会组织在立法层面“有声音”,在执法层面“有建议”,在司法层面“有诉求”,在守法层面“有表现”,切实为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贡献社会组织的责任与担当。

会议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各委员、专家颁发了聘书。






各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及专家针对委员会下一步工作计划展开热烈讨论,并就探索建立总会法律咨询平台、优化“共享法庭”联动联建机制、组织多元化法律科普活动等议题进行研究探讨。委员们表示,将立足自身业务,发挥优势,凝聚合力,共同促进法律工作委员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提升社会组织法律意识,助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促进总会和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梁会长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表示,法律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持续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积极参与总会各项事务,为助推总会及会员单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当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法律工作委员会更应发挥专业优势,在深入研究社会组织领域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面向广大会员开展常态化普法活动,并结合社会组织现实需求,为下步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积极建言献策,为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